10月28日
中介为成功交易出险招
用650万的“高价”,老程“引诱”到星河湾三期的业主让我们带客去看楼。客人肖女士在星河湾六期已经有一套约300㎡的房子,可嫌四房不够,一直想找更大的房子。而这套在四期的房子有338㎡,五房、一线江景,非常合她口味。客人看完十分满意,可业主却一直在犹豫。“现在政策变了,这个房子卖了以后我再买房不能贷款。况且房子放着会升值,变成钱了却是贬值的”,业主说。
业主张小姐的想法是当下很大一部分业主的心态反映。老程说,这个月收盘明显比以前的少,至今只收了12个盘,之前几个月普遍都有30个盘左右。
下午老程约了上次看房的潮州老板林先生和业主见面,老程十分紧张,因为这个房子有三个房产证。但由于业主还没有拿到房产证,一心想尽快促成大买卖的他想做“预契”。在行内,如果有间房子还没出房产证,但又急于交易,往往会做“预契”交易。即对于这些未拿房产证、仅持有“预售契约”的房子,双方先签合同,给定金,约定在拿到房产证后限时办理过户手续。
但早在2006年,国家已明文规定的,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交易。老程自己也没有做过“预契”,但急于成交的他还是先让秘书打印出九份空白合同,准备现场签约。他还不停地游说客人林先生,说“没有房产证一样可以交易”,林先生多次问这样会不会有风险,他都说“没有风险”。但其实这是有风险的,我在网上看到过一则2008年的新闻,当时双方签约后,房价猛涨,业主觉得卖出的房子低过市场价,就开始拖延办理房产证,阻止交易导致合同无法履行。最后客户还把中介公司告上法庭。